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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石梅博士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时间:2019-12-25点击数:

12月20日下午,陕西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省委书记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延安大学校党委副书记王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姚正宽参加了会议。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石梅副教授荣获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石梅,女,藏族,青海省黄南州人,中共党员,心理学博士,我院副教授,延安大学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石梅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民族团结,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不离开”的思想,能够时时处处,自觉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关心和团结各民族的师生。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为学生讲授《普通心理学》、《学校心理学》等多门课程,主持省级、校级的科研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承担全校大学生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在校大学生走出心理阴霾,愉快地完成大学学习任务。主动服务社会,先后为延安市的各单位做心理健康讲座近百场。2010年获“延安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文章转自“延大要闻”-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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