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组织制订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规划,拟订或修订专业教学目标。
三、落实学院教学任务,总体部署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四、组织检查、评议教学情况。
五、负责和组织课程的考试和考查,试题和成绩的审查和管理
六、负责全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
七、协助院长规划学院专业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
八、协助院长搞好学院实验室建设。
九、组织教师和实验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十、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地址:中国·陕西·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电话:0911-23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