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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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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组织制订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规划,拟订或修订专业教学目标。 

三、落实学院教学任务,总体部署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四、组织检查、评议教学情况。 

五、负责和组织课程的考试和考查,试题和成绩的审查和管理 

六、负责全院教师工作量的审核。 

七、协助院长规划学院专业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 

八、协助院长搞好学院实验室建设。 

九、组织教师和实验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十、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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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1-23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