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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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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实验等管理工作;接受党委的监督。 

二、院长对内代表院行政,对外代表学院。 

三、主持召开院行政与院务工作会议,就各种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院的人事工作。 

五、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 

六、主持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等工作计划。 

七、主持学院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学院招生、毕业生分配工作。 

九、负责审批全院人员的出差和请假事宜。 

十、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认真贯彻上级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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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1-233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