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实验等管理工作;接受党委的监督。
二、院长对内代表院行政,对外代表学院。
三、主持召开院行政与院务工作会议,就各种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院的人事工作。
五、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
六、主持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等工作计划。
七、主持学院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学院招生、毕业生分配工作。
九、负责审批全院人员的出差和请假事宜。
十、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认真贯彻上级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