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 党建工作 >> 入党导航 >> 正文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2014-12-08 21:02  

一、总的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应将表内项目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填写入党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二、具体栏目: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指已完成的。如:现在读本科的,填高中。 

5、正面免冠照片(2寸)一张。 

6、“单位、职务或职业”,单位指所在院系所;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7、“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 

8、“入党志愿”着重填写申请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9、“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0、“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1、“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2、“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13、“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4、“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对申请人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的考察,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主要缺点;政审结论;支部实有正式党员数,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16、“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上级组织指派专人是指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党委组织员或党性强、熟悉党务的教师党员。填写内容: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对申请人主要优缺点分析;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 

17、“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18、“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19、“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等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