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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延安大学教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21:38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延安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院招生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规范复试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教科院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一)教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院领导班子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如下:

总组长:院长 监督组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员:导师组长

书:1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组

学院成立4个复试综合面试组,负责对应招生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教育学综合面试小组

2、心理健康教育综合面试小组

3、现代教育技术综合面试小组

4、教育管理综合面试小组

三、复试时间和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331日至45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

第二阶段:拟定于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和我院(中心)网站关于调剂公告。

(二)复试方式

1.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

2.调剂考生复试根据实际,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四、复试考生范围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校进入相关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我院相关专业调剂政策,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3.其他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

五、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415日前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5/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3180014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要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

线下复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http://yjsc.yau.edu.cn/info/1025/5162.htm)。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同等学力身份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次成绩不合格的(每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予录取。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综合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在考生报到时告知。在面试环节进行有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核心素养等内容考核,注重考生本科一贯学业、创新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等内容的考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和选题均为随机抽取确定。

复试所有评分记录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调剂复试

调剂内容、要求和办法等事项详见学校和我院调剂公告通知。

、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教科院学科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教育学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2.教育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公示和公布。

、招生拟录取计划

(一)教育学一级学科拟招生15人:课程与教学论9人;高等教育学3人;教育技术学3人。

(二)现代教育技术拟招生10

(三)心理健康教育拟招生9

(四)教育管理拟招生12

十、综合面试时间

综合面试时间428:00-19:00,四个学科点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见下表:

学科专业名称

时间区间

地点

教育学

8:00-11:00


   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六层1603教室

现代教育技术

11:00-13:00


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六层1603教室

心理健康教育

14:00-17:00

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六层1603教室

教育管理

17:00-19:00

杨家岭校区敷仁楼六层1603教室

十一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申诉电话:13108091319

举报受理单位:0911-2650333

二、纪律要求

(一)复试录取小组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延安大学复试过程中考试试题或导师提问的问题,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都无权对外公布;考生在相关科目复试未全部结束前,向他人泄露或在网络平台传播复试试题(问答题)的,涉及到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

(四)研究生复试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

十三、报到地点和资料审核

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如心楼三楼369办公室。

 附件1: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doc

 附件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docx



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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