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工作纪律,全力助推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1月27日起,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学校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1—2650033 18690052090
举报邮箱:yadxjw@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延安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