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前,学生到学院开证明→学院审核(副书记签字盖章)→学生处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市医保办备案换卡(治平大厦13楼)→持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医院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2、学生假期、实习、休学期间或紧急住院,须在入院后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告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911-2316594)备案→出院后,学生到学院开证明→学院审核(副书记签字盖章)→学生处办公室审核(签字盖章)→学生携带住院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办办理报销(治平大厦13楼)。
附:证明模板
证 明
高xx,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3级学生,因xxx原因,需住院治疗。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请予办理为盼!
文学院
年 月 日
请将医保办电话传达给学生,如果有学生住院,请拨打09112162011备案
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