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设计的课堂教学方案。它是教师备课期间依据教学大纲,在钻研教材和参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遵循教案编写程序形成的文字材料。
1.教案主要内容
(1)一般项目:学科名称、年级、专业、课题、任课教师等;
(2)课时分配与讲授要点:授课学时数、教学目的、课的类型、教材分析(重点、难点)、教学步骤等;
(3)教学方法:教法与教具、教学过程(包括教学纲要和教学活动安排、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和各组成部分的时间分配)、参考资料和教学后记(或课后反思)等。
2.教案使用要求
课堂讲授、实验实习课教学均要编写教案。教师编写教案要使用学校或学院统一印制的教案本(或A4纸打印)。教师任课时必须随身携带教案。教师在授课前要将教案交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阅批。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要认真审阅教案,提出指导意见。无教案者不准上课。各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校将随时抽查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予以处理。
3.教案书写要求
(1)各级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编写规范教案。教案分详案和简案。已教过的课程可以写详案,也可以写简案,但开新课或讲授新内容必须写详案。
(2)由于课程门类、教学内容的差别,对教案的书写格式一般不作严格的统一规定,根据教师本人的书写习惯,表式、非表式均可。但无论以什么方式书写,都应该包括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内容。新上岗教师的教案还应该有板书设计一项。要鼓励教师在备课中发挥自己的特色和创造能力,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备课与讲课。
(3)在组织教案的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全面外,还要注重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并体现教书育人的原则。
(4)教案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文字正确(不允许用自编符号、自编简字代替文字)。
(二)讲义
讲义是教师根据教案编写授课内容,其中包括教学内容、事例、习题解析、提问和作业等。要求青年教师授课时在书写教案的同时认真书写讲义;老教师在保证授课质量的前提下,根椐具体情况,可只书写教案,不书写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