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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试卷整理(装订)暂行规定
15:29  

试卷的整理和装订是教学的最后一个步骤,也是衡量教师是否圆满完成课程讲授任务的必要环节,同时也是本科教学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试卷整理、装订工作,促进我院教学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参考《本科教学评估指标》对试卷装订的各项要求,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试卷的设计

1、相同规格(即同一课程代码)的课程必须统一命题,其中考试课程应统一使用一套试卷,考查课程各份试卷的命题范围,要求与难度要完全相当。标准空白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均必须包括全套A、B卷。

2、考核成绩包括: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要求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期末考核成绩。

3、试卷密封线上要有:班级、姓名、学号、座号。

4、试卷卷首应体现:学年、学期、学院、专业、年级、本科(专科)、课程等主要信息。

5、试卷卷首应有试题号和得分栏以及总分栏。

6、题首应有评卷人签名栏和得分栏。

7、页面下端有"第几页、共几页"标志。

二、试卷的排序

1、每考场应按照考场座号或学号由小到大排序,小号放在最上边。

2、演草纸不加入排序,也不装订。

三、试卷的整理

1、试卷进行两次整理。第一次整理是在考试结束后,由监考老师负责,包括已填写的考场记录单、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列的考生试卷及空白卷,保证考生试卷的完整。 第二次整理是在试卷登分以后,每30-50份试卷整理一本,每本要有试卷封面。

2、试卷由学院委托专业人员负责装订,做到整齐美观。

四、试卷的评改

1、教师评卷要以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为依据,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给分有理,扣分有据,防止漏改或错改,坚决杜绝送人情分或以评卷打击报复学生。

2、评卷符号要统一。在题首得分栏内写得分,并填写评卷人姓名,涂改分数由评卷人签名,总分栏涂改分数由总分人和教研室主任签名。

3、学生成绩单内容包括:

(1)平时成绩(作业批改,课堂提问,课外作业,点名情况等);

(2)期中成绩(要求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

(3)实验(习)成绩,实验(习)未独立设课的课程均要有实验(习)成绩;

(4)考试的卷面成绩;

(5)学生成绩总评必须有总评成绩的计算标准;

4、教师评卷一律用红色笔。

五、试卷的保管

1、试卷由授课教师所在单位统一保管。

2、试卷保管要按专业、按年级摆放,做到试卷上架或入柜,有条有理。

3、试卷不得随意处理,保存到学生毕业三年后方可处理。

4、教课单位评卷后要立即登记分数,并将学生成绩报送教务处,同时学院内留存一份成绩。

六、试卷分析

1、 学生考试成绩分析单包括:分析数据,分析曲线,文字说明等。

2、教师填写《试卷分析》要完整、认真,分析问题要切合实际、有针对性。

试卷分析报告应为打印版。

七、试卷装订顺序:

(1) 试题审批单;

(2) 考场纪录;

(3) 试题;

(4) 答案及评分标准;

(5) 学生名册及考试成绩;

(6) 试卷分析;

(7) 附学生试卷(按学生学号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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